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断事由了,才能中断诉讼时效的进行。(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则没有6个月的限制。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3个月,该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不能转让。(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制度。根据规定,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该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3.甲、乙、丙三位合伙人成立合伙企业,约定各自按1/3的比例享受合伙企业的收益,并分摊合伙企业的债务,这一规定对本合伙企业的所有债权人均有效。(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损益分配对债权人的影响。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内部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
4.甲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王某,某日与本合伙企业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将自己的房屋租赁给本企业使用,王某的该项行为是法律严格禁止的。(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执行事务的特殊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法律并不是严格禁止有限合伙人的这种行为。
5. 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时,对作价出资的机器设备,应列出详细的作价出资清单,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报审批机关。(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外资企业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要求。本题符合外资企业法的关于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规定。
6.企业破产法上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所有债权人都具有约束力。(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和解协议的效力。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7.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管理人的产生。新《企业破产法》生效前,履行管理人部分职责的清算组是成立于破产宣告后,但在新《企业破产法》生效后,管理人的职责除破产清算外,还增加了债务人的财产管理、破产事务处理以及组织重整与和解事务等。因此,按照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8.A向B签发一张出票日期为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本票的付款期限。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9.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保证。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0.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4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分期付款合同的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