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会议制度。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权利机构是董事会,组织机构中没有监事会。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12.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发生的费用。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属于破产费用。
13.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受理破产的效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本题中,只有选项D中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
14.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对已经发运的标的物的处理。《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15.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计划的制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16.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17.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答疑编号39339】
18.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汇票的相关规定。付款地是票据的相对记载事项,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19.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出票行为的法律效力。(1)选项A:收款人的付款请求权不能满足时,可以对出票人、承兑人、保证人和前手的背书人行使追索权;(2)选项B:付款人经承兑后,才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3)选项D:持票人变造汇票金额的,出票人应对变造前汇票记载的内容承担票据责任。
2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汇票记载的金额。银行汇票记载汇票金额而未记载实际结算金额,并不影响该汇票的效力,而以汇票金额为实际结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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