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缤纷校园 英语学习
2010考研 | 2010高考 | 2010中考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专升本 | 法律硕士 | MBA/MPA | 中科院
四六级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职称日语 | 职称英语 | 博思 | 口译笔译 | GRE GMAT | 日语 | 托福
雅思 | 专四专八 | 新概念 | 自考英语 | 零起点英韩语 | 在职申硕英语
在职攻硕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等级考试 | 水平考试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报检员 | 外销员 | 司法考试 | 导游考试 | 教师资格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管理咨询师
期货从业资格 | 社会工作者
会计职称 | 注会CPA | 经济师 | 统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评估师 | 精算师 | 高会 | ACCA | 审计师
法律顾问 | 会计证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师 | 监理师 | 安全师 | 咨询师 | 结构师 | 建筑师 |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设备监理师 | 岩土工程师 | 质量资格 | 房地产经纪人 | 造价员
投资项目管理 | 土地代理人 | 环保师 | 环境影响评价 | 物业管理师 |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工程师 | 招标师
执业护士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卫生资格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资格类考试 > 会计职称考试 > 模拟试题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11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随章练习题(5)

[导读]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预计将于5月14至15日举行,考试吧提供了“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习题”,更多资料请访问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www.exam8.com/zige/kuaiji/)。
第 11 页:参考答案

  四、简答题

  1

  [答案]

  (1)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合法。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合同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合同约定的定金为25万元,占主合同标的额的16.67%,符合法律规定。

  (2)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对方有异议的,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够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依法能够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5)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乙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对甲公司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2

  [答案]

  (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精密仪器交付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

  (2)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答案]

  (1)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是乙企业的库房,药材被洪水浸泡时交付尚未完成。

  (2)乙企业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损失不合理。根据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药材因遇山洪暴发被浸泡,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乙企业不应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损失。

  (3)甲公司主张合同无效不合理。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本题中,甲公司加盖公章即为盖章,合同成立,不必经法定代表人签定确认。

  4

  [答案]

  (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B银行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做法不符合有关规定,A公司可以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

  (2)该借款合同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A公司的实际借款数额=4-4×6.8%×2.5=3.32(亿元)。由于合同中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根据规定,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时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B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本案由于A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此B银行有权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相关推荐:2011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习备考宝典
       
2011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随章练习题汇总
       201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命题特点及2011年备考建议
       会计职称一次性过关经验谈:勤能补拙 笨鸟先飞
文章搜索
刘艳霞老师
在线名师:刘艳霞老师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详细]
会计职称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