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模拟试题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模拟题(1)

考试吧整理了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模拟题,帮助考生备考。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0分)

  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

  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说明理由。

  (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丙机械厂仍未履行,此时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负担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是买卖双方的基本当事人,而丙机械厂为第三人,因此是不承担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仍然有效。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虽然解除,但不影响其中的仲裁协议的效力。

  (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80万元,其20%为16万元,约定的定金未超过该标准,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5)法院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甲公司提起诉讼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乙公司在首次开庭时也未提出异议,因此视为甲乙双方放弃了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是有权继续审理该合同纠纷的。

  试题点评:本题整体难度不大,前四问基本上是白送分的,不存在什么陷阱,第五问稍微有些难度,需要考生理解在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基础上,还要清楚一个特殊的规定,即双方可以自愿放弃仲裁协议的规定,题目中对此也是作了特别提示的,“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说明乙公司也认可采用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双方在诉讼时根本就没有提到“仲裁协议”的事儿,说明已经放弃了仲裁协议,此时人民法院是应当审理的。这道题目所涉及的知识点在中级经济法《应试指南》p22页多选题10、判断题12、230页简答题4,《经典题解》19页判断题7、8、258页综合题4中均有所体现。另外,李玉华老师在串讲中对本题的第五问涉及的考点也是进行了提示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相关推荐:2011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2011年度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完全指南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有关问题解答

       1999年—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真题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