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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复议管辖。根据规定,对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选项B属于与人身有关的“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法》的调整范围。 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不适用《仲裁法》。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也不适用《仲裁法》。
3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上诉期限。(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的出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乙、丙,因此正确答案为B。
5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登记费的计算。本题中,设立登记费=1000×0.8‰+9000×0.4‰=4.4万元。
6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
7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清算。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1)选项B:公司解散、合伙企业解散;(2)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
8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9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退伙的相关规定。选项ACD应当是“当然退伙”。
10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根据规定,投资总额在1000-125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因此,甲至少应出资:500×60%=30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500×40%=200万美元。
11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根据规定,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国合作者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12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管理人的产生。根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13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根据规定,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1)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2)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14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的抵销权。根据规定,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15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时,累计债券余额(公司成立以来,发行的所有债券尚未偿还的部分)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因此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得超过:8000×40%-1200=2000万元。
16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股票转让的限制。根据规定,为股票发行(如发行新股)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在股票的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17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承担。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承担缴纳罚款、罚金和民事赔偿责任,其全部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8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汇票的背书。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所以选项C错误。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所以选项D错误。
19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汇票的背书。根据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债权让与的效力,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20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汇票的相关规定。(1)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2)“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须提示承兑;(3)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21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期间。根据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2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可撤销合同。根据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
23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4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政府采购的方式。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25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政府采购补充合同。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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