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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
1[答案]
(1)甲公司的“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之一是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在本题中,该公司累计债券总额将达到3500万元(1000+500+2000),超过了公司净资产8000万元的40%。
(2)甲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本题中,甲公司股东会对增资方案进行表决时,3家赞成增资的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仅为58.40%,未达到2/3的法定要求。
(3)股东张某可以转让自己持有的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答案]
(1)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报告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在该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本题中,甲及其关联企业丙和丁属于一致行动人,其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在1月15日,甲及其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持有的股份已达到6%。
(2)甲公司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3)甲公司压价收购的做法不正确。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3[答案]
(1)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包装物押金不应混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时,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3)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①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0000×13%+25500=32000(元)
②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2000×60×17%+23400÷(1+17%)×17%=105400(元)
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05400-32000=73400(元)
(4)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5×2000×60×20%+23400÷(1+17%)×20%+5×2000×0.5=129000(元)
五、综合题
[答案]
(1)甲的抵押担保行为合法。根据规定,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拥有该批货物的所有权,所以甲的担保行为合法。
(2)丁公司的理由不正确。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题中,丙公司和丁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①张某担任执行董事同时兼任监事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②李某担任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合法。根据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4)损失应由李某赔偿。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私自用本公司资产为他人或自己提供担保。否则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由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5)王某可以直接对李某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在监事会(监事)拒绝提起诉讼的,股东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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