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押题试卷 |
第 11 页:答案及解析 |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法的责任形态。经济法的责任形态体现为立法规定中的一些具体责任形式,如国家赔偿、超额赔偿、实际履行、信用减等、资格减免、引咎辞职,等等。参考教材P28。
2、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其他分类。参考教材P12。
3、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从题目所述的法律规定来看,经济法主体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经济法主体责任承担上的双重性和非单一性,而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则体现了经济性。参考教材P25。
4、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法人财产权。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不包括张某)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参考教材P35。
5、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财务负责人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因此不能兼任公司监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人至13人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5人至19人组成。参考教材P46、48。
6、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将收购的股票奖励给本企业职工的规定。根据规定,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因此选项B的表述是错误的;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股份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因此选项D的表述是错误的。参考教材P67。
7、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根据规定,无论是有限合伙企业,还是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均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选项A错误;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并不是没有任何的限制,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参考教材P94、98、111、113。
8、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一方违约的处理。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一方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1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外商投资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外商投资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外国投资者承担违约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守约方未按照有关规定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外商投资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外国投资者的,审批机关有权吊销对该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参考教材P129。
9、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参考教材P184。
10、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条件。《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其中(1)债务人的无偿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不论第三人善意、恶意取得,均可撤销;(2)债务人的有偿行为(即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第三人的恶意取得为要件,如果第三人主观上无恶意,则不能行使撤销权。参考教材P22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