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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押题试卷(4)

考试吧提供了“2011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押题试卷”,帮助考生考前最后冲刺预测。
第 1 页:押题试卷
第 11 页:答案及解析

  3、

  【正确答案】:(1)西方公司拟在中国大连与中方合作者共同举办的合作企业的出资方式有不符合规定之处。根据有关规定,合作企业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由合作企业为其出资作担保,西方公司由合作企业担保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50万美元作为出资,违反了有关规定。(注意,合营企业设立的此处规定同样适用于合作企业的设立)参考教材P128

  (2)合作各方有关利润分配比例的约定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作企业的合作方可以自行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参考教材P139

  (3)西方公司拟约定先行回收投资可以在弥补企业亏损之前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合作者只有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之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因此,先行回收投资不能在弥补企业亏损之前。参考教材P139

  (4)西方公司拟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的全部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凡是外方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应约定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因此,西方公司拟约定在合作期限届满时中国合作者应按固定资产残余价值的30%给予其补偿,不符合有关规定。参考教材P139

  (5)如果西方公司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外国合作者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参考教材P139

  (6)外方私自向第三方转让出资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本题中,外方合作者未经中方合作者同意,决定将自己持有合作企业的出资转让给丙方的做法不符合规定。参考教材P137

  (7)该合作企业董事会的人数符合规定。(提示:根据规定,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参考教材P138

  (8)合作企业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参考教材P138。

  (9)此次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必须有1/3以上的董事提议,方能召开临时董事会;且应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会议。合作企业修改合作企业章程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为有效。合作企业成立后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在以上方面,此次会议均未达到法定的比例标准要求。(提示:注意还要掌握合作企业其他需要经过董事或委员一致同意的事项)参考教材P138

  4、

  【正确答案】:(1)当月实际销售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5×2000×60×20%+23400÷(1+17%)×20%+5×2000×0.5=129000(元)

  视同销售新型粮食白酒组成计税价格=[20×(1+10%)+800×2×0.5÷10000]÷(1-20%)=27.60(万元),应纳消费税额=27.6×20%+800×2×0.5÷10000=5.60(万元)。

  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12.9+5.6=18.5(万元)

  (2)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0000×13%+25500=32000(元)

  (3)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2000×60×17%+23400÷(1+17%)×17%+276000×17%=152320(元)

  (4)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52320—32000=120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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