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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
1
[答案]
(1)定金合同自4月5日起生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质押担保无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为质押权的标的。
(3)乙公司拒绝发出第二批货物的理由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解析]:
2
[答案]
(1)甲有权扣除维修费用。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本题房屋出现倒塌危险时,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可以自行请人维修,维修费用应由乙承担。
(2)甲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本题乙的房屋经维修后仍有倒塌危险,危及甲的人身安全,甲有权解除合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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