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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题
1. 经济法体系包括两大部分,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 )
2. 所有经济法渊源没有层次之分,都应该无差别地执行。( )
3. 政府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企业和个人也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 )
4. 经济法主体的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完全被动地受控或受制于人。( )
5. 经济法主体不可能同时具有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职能。( )
6. 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以及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他们的地位是平等的。( )
7. 对策行为可能合法,也可能非合法;但是调制行为一定合法。( )
8. 抽象行为是针对不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行为。( )
9. 高层次的调制目标,需要经过一些基础性行为来实施。( )
10. 法律评价的重心,是对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断。( )
11. 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要具体地规定在各类经济法的法律、法规中,这是“职权法定”的具体体现。( )
12. 市场对策权可以分为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对策权以及市场主体对调制行为的对策权两大类。( )
13.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简单相加。( )
14. 经济法责任既包括“本法责任”,也包括“他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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