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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相关要素。行为手段作为实现经济法主体(包括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行为目的的具体方式和方法,对于确保行为目的的有效实现,十分重要。参考教材P15。
162.[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市场规制法的范围。根据规定,市场规制法包括三个部门法:即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本题B选项属于宏观调控法的部门法之一。参考教材P3。
163.[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利润分配。根据规定,发生重大亏损,税后利润不足弥补的,可用公司的公积金弥补,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因此选项B错误。参考教材P74。
164.[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股东权利。共益权是指股东依法参加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权利,它是股东基于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累计投票权、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了解公司事务、查阅公司账簿和其他文件的知情权,提起诉讼权等权利,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少数股东权是指须单独或共同持有占股本总额一定比例以上股份方可行使的权利,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参考教材P50。
165.[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原则。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本题的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参考教材P102。
166.[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原则。(1)选项C: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2)选项D: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参考教材P102。
167.[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的特殊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的字样,而不能标明“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参考教材P110。
168.[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先行回收投资的规定。选项C正确的答案是外国合作者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并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金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部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的,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参考教材P139。
169.[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特殊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参考教材P124。
170.[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本题的四个表述均属于其基本原则。参考教材P151。
171.[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认定。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参考教材P189。
172.[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撤销权的规定。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自行通知相对人撤销放弃债权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且“该债权”是指“债权人的债权”与“债务人的债权”中的较低者。参考教材P228。
173.[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选项B中虽然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债权人仍可以债务人所有的住宅实现其权利。所以一般保证人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参考教材P232。
174.[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的撤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参考教材P263。
175.[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承运人对“旅客伤亡”免责的规定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不包括“不可抗力”。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题目中承运人对于“旅馆自带物品”的灭失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参考教材P270。
176.[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算。增值税=29250÷(1+17%)×17%=4250(元),消费税=29250÷(1+17%)×5%=1250(元)。根据规定,2009年5月1日起,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 参考教材P328。
177.[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在税前扣除。参考教材P361。
178.[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原则。参考教材P417。
179.[答案]:ABCD
[解析]: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参考教材P445。
180.[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类型。属于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垄断协议类型包括: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因此选项B可以得到豁免;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因此选项A可以得到豁免;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因此选项C可以得到豁免;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因此选项D可以得到豁免。参考教材P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