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模拟试题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12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阶段性测试题(1)

第 1 页:单选题
第 2 页:多选题
第 3 页:判断题
第 4 页:简答题
第 5 页:综合题
第 6 页:单选题答案
第 7 页:多选题答案
第 8 页:判断题答案
第 9 页:简答题答案
第 10 页:综合题答案

  五、综合题

  【资料1答案】

  (1)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根据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本题中,乙公司延期交付工程给甲公司造成了10万元的损失,但要按合同总标的额20%即1800万元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明显过高。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减少违约金。

  (2)丙公司的保证责任性质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目中,丙公司为保证人,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丙公司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A银行不能对甲公司开发的住宅楼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A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可以将商品房一并处分,但不能就商品房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A银行可先对建设用地使用权行使抵押权,不足清偿时再要求丙公司承担补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可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保证责任。在本题中,甲公司以自己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物的抵押,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所以A银行可先行使抵押权,不足清偿时再要求丙公司承担补充保证责任。

  (5)赵某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规定,法定解除中当事人违约行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甲公司卖给赵某的商品房,室内严重污染,根本无法居住,属于该法定解除的情形,据此,赵某可以解除合同的。

  (6)乙公司可以对建设工程价款主张优先权。根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本题中,由于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建设工程合同,在发包人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时,承包人乙公司可以催告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甲公司逾期不支付的,乙公司可以主张对建设工程拍卖或者折价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相关推荐:

  2012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重难点及典型例题

  2012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课后同步练习题8套

  2012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精编练习题8套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中级还有
2025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6日-8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