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单项选择题及答案解析 |
第 3 页:多项选择题及答案解析 |
第 5 页:判断题及答案解析 |
第 6 页:简答题及答案解析 |
第 7 页:综合题及答案解析 |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0分)
59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用于生产摩托车的原材料,取得对方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款为8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5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2)销售摩托车1800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00万元:
(3)应扣除的摩托车销售成本为80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1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4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35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300万元:
(6)发生自然灾害,损失外购的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40万元,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金额22万元;
(7)从境外予公司取得税后利润8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了20%的公司所得税。
已知:①该企业2012年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219.75万元;②该企业2012年度已预缴企业所得税88万元;③该企业不在“营改增”试点地区。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该企业广告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境内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5)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境外收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6)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境内、境外收入汇算清缴应(退)补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系统解析】(1)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1800 × 17%-(85+50×7%)=217.50(万元)
“非正常损失”的范围,仅限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丢失、被盗和霉烂变质损失。在本题中,该企业因自然灾害损失的外购原材料,无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
(2)销售(营业)收入×5‰=1800×5‰=9(万元),业务招待费×60%=40 ×60%=24(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9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40-9=31(万元)
(3)广告费扣除限额=1 800 × 15%=270(万元),广告赞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300-270=30(万元)
(4)该企业2012年度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800-800-100+31-350+30-219.75-(40-22)=373.25(万元)
该企业2012年度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373.25×25%=93.31(万元)
①增值税217.50万元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②219.75万元为题目中给出的营业税金及附加;③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除赔款后的余额,可以扣除。
(5)境外收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80÷(1-20%)×(25%-20%)=5(万元)
(6)境内、境外收入汇算清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93.31+5-88=10.31(万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