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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56 为向A公司支付购买机器设备的货款,B公司向自己开户的C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审核同意后,B公司依约存入C银行300万元保证金,并签发了以自己为出票人、A公司为收款人、C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C银行在该汇票上作为承兑人签章,承兑日期为4月1日。
4月5日,为向D公司支付原材料采购价款,A公司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4月10日,D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但D公司在汇票粘单上记载“只有E公司交货后,该汇票才发生背书转让的效力”。但E公司一直未向D公司交货。
4月19日,E公司取得的上述汇票不慎丢失,被王某拾得。王某伪造了E公司的签章,4月20日,王某以E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F公司。
B公司收到A公司交付的机器设备后,发现该机器设备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在与A公司多次交涉无果后,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并将该机器设备退还A公司。A公司承诺向B公司返还货款,但未能履行。B公司在解除买卖合同后,立即将该事实通知C银行,要求C银行不得对其开出的汇票付款,直到该汇票到期日,B公司也未依约定将剩余汇票金额存入C银行。7月5日,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出票人B公司未足额缴存票款和该汇票已经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出具拒绝证明。
7月10日,F公司向A公司、B公司、D公司、E公司和王某同时发出追索通知。其中,D公司以F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A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B公司以A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主张解除买卖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C银行以出票人B公司未足额缴存票款为由拒绝付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C银行以该汇票已经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F公司能否向E公司和王某行使追索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4)D公司以F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A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B公司以A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A公司应F公司的要求,支付了全部被追索金额,转而作为持票人向B公司再追索,B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其请求?并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系统解析】(1)B公司主张解除买卖合同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①C银行以B公司未足额缴存票款为由拒绝付款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承兑人(C银行)不得以其与出票人(B公司)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②C银行以该汇票已经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3)①F公司不能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②F公司不能向王某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王某)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4)D公司以F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的,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5)A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6)①B公司以A公词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拟票据责任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②B公司有权拒绝A公司的请求。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在本题中,由于直接相对人A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未履行约定义务,因此B公司有权拒绝A公司的请求。
57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业务。2012年10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业务:销售糕点-批,取得含税销售额41200元。采取赊销方式销售饼干,取得含税销售额共计164800元,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回8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11月11日前收回.本月实际收回80000元,销售饼干时支付运费5000元、装卸费300元,取得运输发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生产设备-台,取得含税销售额61800元。
(2)购进业务:从面粉厂购进白面,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0元,增值税1360元。
该食品厂的财务人员在申报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当月销项税额=41200/(1+17%)×17%+80000/(1+17%)×17%=17610.26(元)
当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5000×7%+1360=171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17610.26+61800/(1+4%)×4%×50%÷1710=17088.72(元)
要求:
(1)指出食品厂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系统解析】(1)①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适用错误。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增值税的基本税率17%只适用于增值税-般纳税人。
②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不应按照实际收到的价款计算增值税。根据规定,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题有合同约定,应按合同约定的当月收款金额计算增值税。
③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算增值税有误。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④小规模纳税人不采用购进扣税法。根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存在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说法,只有应纳增值税额。
(2)该食品厂当月应纳增值税额=41200/(1+3%)× 3%+164800×80%/(1+3%)×3%+61800/(1+3%)×2%=6240(元)。
58 某电子企业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13年4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A产品50台,不含税单价8000元。货款收到后,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给了购买方。截止月底,购买疗尚未提货。
(2)将20台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单位成本为6000元。该产品尚未投放市场,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
(3)装饰本企业,办公楼领用甲材料10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5( )元。
(4)改、扩建单位幼儿园领用甲材料2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50元,同时领用自产的A产品5台。
(5)当月因管理不善丢失库存乙材料8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20元,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
(6)当月发生购进货物的全部进项税额为7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甲材料、乙材料均系外购取得;上月进项税额已全部抵扣完毕;购销货物增值税税率均为17%;税务局核定的B产品成本利润率为10%;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上述题干中给出的单位成本都是不含增值税的。
要求:
(1)计算当月销项税额;
(2)计算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系统解析】(1)当月销项税额=[50 × 8000+5×8000+20×6000×(1+10%)]×17%=97240(元)
(2)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70000-(50×1000 +50×200+20×800)×17%=57080(元)
(3)当月应纳增值税额=97240—57080=40160(元)。
【解析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因此,当纳税人销售A产品50台,尽管购买方尚未提货,仍应缴纳增值税。
【解析2】将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但由于B产品没有市场价格,因此应计算其组成计税价格。
【解析3】改、扩建幼儿园领用自产的A产品,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解析4】装饰本企业办公楼、改扩建幼儿园领用甲材料以及当月丢失库存乙材料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其进项税额应当从当月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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