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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56 中国证监会201 1年3月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2010年7月,甲公司拟为控股股东A企业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甲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5000万股,其中包括A企业所持的6000万股。A企业未参与表决,其他股东的赞成票为5000万股,反对票为4000万股。
(2)2010年10月,甲公司拟为乙公司2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数额达到了甲公司资产总额的35%。甲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5000万股,表决结果为赞成票为9000万股、反对票为6000万股。
(3)2010年12月,甲公司拟租用股东B企业的设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甲公司董事会对该租赁事项进行表决时,有关情况如下:甲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包括B企业的派“;董事王某。王某未参加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1票反对。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为A企业的担保事项?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为乙公司的担保事项?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与B企业的租赁事项?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系统解析】(1)甲公司股东大会可以通过该担保事项。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接受担保的A企业未参与该项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为9000万股,赞成票(5000万股)超过了半数。
(2)甲公司股东大会不能通过该担保事项。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本题中,该项担保未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5000万股)的2/3以上通过。
(3)甲公司董事会可以通过该租赁事项。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为5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4人,赞成票为3票,均符合法定要求。
57 2012年6月1日,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机床作价1000万元,甲公司于6月30日之前交货,乙公司在收货后15日内付清货款;若甲公司的机床有质量问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乙公司交付违约金。
在交货之前,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求丙公司为其提供保证,6月20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但未对保证期间作出约定。此外,乙公司还以其小汽车为甲公司设定质押担保,双方于6月21日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6月22日将该车交付甲公司。
随后,甲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床,但乙公司未能按期支付货款,甲公司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则主张,甲公司应先实现质权,对未获清偿的部分再请求丙公司履行保证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的保证期间如何界定?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甲公司的质权何时设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4)丙公司关于甲公司应先行实现质权的主张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系统解析】(1)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做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2)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3)质押合同于6月21日生效,质权自6月22日设立。根据规定,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4)丙公司的主张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58 某内资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挖掘机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万元。另支付运费4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2)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8万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购销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1/3的价款,但实际只收取不含税价款120万元。另支付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4)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另将本月开采的原煤500吨无偿赠送给某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
(5)月末盘点时发现月初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的1/5因管理不善而丢失。
已知:相关票据在本月通过丰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月初留抵税额为0。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系统解析】(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20+4 × 7%+8×(1-1/5)+6×7%=17.30(万元)
(2)销项税额=9000×0.05 × 1/3 × 17%+(200+500)×0.05 × 17%=31.45(万元)
(3)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1.45-17.30=14.15(万元) (1)购进的固定资产(挖掘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运费也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2)当期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的1/5因管理不善而丢失,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3)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应根据该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4)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与当期实际收到多少货款无关);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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