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模拟试题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15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全真试题及答案(1)

来源:考试吧 2015-03-12 13:35:22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5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全真试题及答案”,方便广大考生备考!更多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请关注“566会计职称”微信!
第 1 页:单项选择题
第 4 页:多项选择题
第 5 页:判断题
第 6 页:简答题
第 7 页:综合题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2分。)

  59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07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2010年8月9日,A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2013年3月,中国证监会在对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2012年3月5日,B企业将所持A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了D公司。

  (2)2012年4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了拟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

  (3)2012年4月25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C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2012年5月15日,A公司董事张某未经董事会同意,投资设立了E一人有限公司,虽然经营业务与A公司无关,但与B企业和C企业多次发生交易。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B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A公司董事会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张某设立E一人有限公司,与B企业和C企业多次发生交易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1)B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B企业持有A公司股份的时间距公司成立与上市均已超过了1年,故转让A公司股份符合法律规定。

  (2)A公司董事会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等。本题中,董事会决议符合董事会职权范围,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3)首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该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其次,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张某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首先,《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资格没有限制;其次,张某没有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或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本题中董事张某与公司股东进行交易符合法律规定。

关注566会计职称微信第一时间获取报名、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566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中级QQ群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相关推荐: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预习阶段重点章节总结

  2015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重点知识点汇总

  2015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单元测试题及答案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