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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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业企业,职工共30人,企业的资产总额为300万元,上年亏损52万元,2014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3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3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39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5.6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38万元,全部为广告费;
(4)发生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
(5)发生管理费用26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为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费5万元;
(6)“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33.52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灾区捐赠现金29.5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2)计算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3)计算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
(4)计算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5)计算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2014年度企业应纳所得税。
参考解析:
(1)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广告费扣除限额=230×15%=34.5(万元),实际发生38万元,准予扣除34.5万元。
(2)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40-30+300×6%=28(万元)
(3)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60%=6(万元)
扣除最高限额=230×0.5%=1.15(万元)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为1.15万元。
为股东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所以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额=26-(10-1.15)-5=12.15(万元)
(4)本期会计利润=230+23+39-100-5.6-38-40-26-33.52=48.88(万元)
捐赠的扣除限额=48.88×12%=5.87(万元),实际捐赠额29.52万元,按照限额扣除。
合同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33.52-29.52+5.87=9.87(万元)。
(5)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48.88+(38-34.5)+(40-28)+(26-12.15)+(33.52-9.87)-23-52=26.88(万元)
(6)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6.88×20%=5.38(万元)(P413)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2015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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