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56 [简答题]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专门从事认证服务,2016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认证服务收入105万元(含税),同时收取逾期付款利息1万元。
(2)购进一台经营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3.40万元。
(3)接受乙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万元、增值税税额0.30万元。
(4)接受丙公司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万元、增值税税额0.11万元。
(5)接受丁公司提供的旅客运输服务和餐饮服务,合计支出1.40万元。
已知: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要求:
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参考解析:
(1)当期销项税额=(105+1)÷(1+6%)×6%=6(万元)
(2)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0+0.30+0.11=3.81(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6-3.81=2.19(万元)
【解析】(1)甲公司收取的逾期付款利息1万元(价外收入),视为含税收入;(2)甲公司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57 [简答题]
2011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期限3年。甲公司以其所属10台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应乙银行的要求,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述债务向乙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与抵押担保的责任承担顺序。
后因甲公司厂房坍塌,抵押的9台数控机床毁损,仅1台幸存。经乙银行请求,甲公司又将所属一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抵押给乙银行,为所欠乙银行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为此,双方于2013年3月10日签订抵押合同,并约定,若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则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甲公司为解决流动资金短缺,2013年4月10日,甲公司又将该机床以5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公司。丁公司依约于签订合同的当日提走了该数控机床,并拟于4月底之前将价款支付给甲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银行约定“如甲公司到期不能按时还款,则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买卖数控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乙银行能否对甲公司已售出的数控机床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4)乙银行可否选择不行使其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抵押权,而先要求丙公司就甲公司所负担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该约定无效。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但该“流押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买卖数控机床的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乙银行不能对甲公司已售出的数控机床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等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甲公司以其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时,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权人乙银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4)乙银行不能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在本题中,在未约定担保责任承担顺序的情况下,由于物的担保由主债务人甲公司提供,乙银行应当首先就甲公司提供的物保行使抵押权,而不能首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58 [简答题]
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10亿元。恒利发展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1亿元资金,并拟订了发行方案,部分内容如下:(1)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亿元,期限5年,面值100元;(2)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00名的合格投资者,其中:企事业单位、合伙企业的净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董事会经讨论后,对上述方案中不符合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恒利发展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券发行事项进行了表决,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4.5亿股有表决权的股票,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获得2.3亿股赞成票。在表决中,持股比例为0.1%的股东孙某投了反对票,之后孙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的全部股份,被公司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恒利发展拟订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恒利发展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是否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并说明理由。
(3)恒利发展拒绝回购股东孙某所持公司股份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①合格投资者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②对投资者的资质要求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根据规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属于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在本题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表决权4.5亿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赞成票2.3亿股,占51%(>1/2)。
(3)恒利发展拒绝回购股东孙某所持公司股份的做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 司异议股份的回购请求权仅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
本题不涉及公司合并、分立,孙某无权要求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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