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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56[简答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服务,2017年4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办公用小轿车1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5500元;购进货车用柴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1000元。
(2)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10000元,同时收取保价费2220元。
(3)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31800元。
(4)提供货物仓储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6600元,另外收取货物逾期保管费21200元。
已知: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68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
要求:
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参考解析:(1)当期销项税额=(1110000+2220)÷(1+11%)×11%+31800÷(1+6%)×6%+(116600+21200)÷(1+6%)×6%=119820(元) (2)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5500+51000+6800=83300(元)
(3)当期应纳税额=119820-83300=36520(元)。
57[简答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隧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人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A银行拒绝付款后,戊公司能否向乙公司和丙公司行使追索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3)A银行拒绝付款后,当戊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时,甲公司能否以其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票据金额。 (2)①戊公司不能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乙公司)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②戊公司不能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
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丙公司)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3)甲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58[简答题]
2016年3月1日,为支付工程款项,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6年9月1日,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4月1日,8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买卖合同价款。后因C公司向B公司出售的合同项下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
5月1日,C公司为支付广告费,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负责人知悉B、C公司之间合同纠纷的详情,对该汇票产生疑虑,遂要求C公司的关联企业E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约定,E公司就C公司对D公司承担的票据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E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有关保证事项,亦未签章。
6月1日,D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以偿还所欠F公司的租金。
9月2日,F公司持该汇票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资信状况不佳、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付。
F公司遂向B、D公司追索。B公司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对F公司的追索予以拒绝,D公司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B、E公司追索,B公司仍以C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对D公司的追索予以拒绝,E公司亦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银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B公司拒绝F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B公司拒绝D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D公司能否要求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1)甲银行的拒付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2)B公司拒绝F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在本题中,F公司对B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并不知情,B公司不得以自己与C公司之间存在合同纠纷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3)B公司拒绝D公司追索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在本题中,D公司知悉B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B公司可以拒绝D公司的追索。
(4)D公司无权要求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如果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在本题中,E公司未在票据上签章,无需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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