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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页:判断题 |
第 4 页:简答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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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页:参考答案及解析 |
三、判断题
1.
【答案】√
2.
【答案】√
3.
【答案】√
4.
【答案】×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P52)
5.
【答案】×
【解析】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P70)
6.
【答案】√
7.
【答案】√
【解析】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不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P67)
8.
【答案】√
9.
【答案】×
【解析】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设立时其股份全部由该公司的发起人认购,而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任何社会公众发行股份。(P53)
10.
【答案】×
【解析】上市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P58)
四、简答题
1.
【答案】(1)①股东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P37)
(2)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本题中,甲是出资最多的股东,首次股东会由甲召集和主持符合法律规定。(P41)
(3)公司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P41)
(4)股东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截止至2013年10月15日,已经超过了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但公司与股东丙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并且2013年10月16日,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因此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51)
五、综合题
【答案】
(1)张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在本题中,张某转让股份的行为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所以不符合规定。
(2)刘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题中,刘某转让股份的行为虽然符合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但是转让的股票数额超过了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
(3)陈某卖出其所持股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本题中,董事陈某转让股份的行为发生在其离职半年之后。
(4)公司董事会能通过向B公司投资的决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董事王某属于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其回避后,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为8人,赞成票为6票,符合要求,董事会可以通过该项决议。
(5)①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其数额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为奖励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在本题中,收购的股份数额没有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②公司从税后利润中出资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为奖励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③同年5月公司将1000万股股票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职工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6)李某同公司进行交易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而非董事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违反该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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