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19中级会计《经济法》强化习题汇总
【单选题】A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10人,其中张某和田某为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派出的董事。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股东拟向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下列有关A公司董事会对此交易进行表决程序的情况中,可以通过该事项的是( )。
A.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4人出席,4人全部通过
B.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6人出席,3人通过
C.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除张某和田某外的其他董事均未通过
D.张某和田某未出席会议,也未代理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剩余董事7人出席,5人通过
【答案】D【解析】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题无关联关系董事为8人,因此需要有5人以上出席会议才可召开,该项表决,需要经过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8人)过半数(5人)以上通过。
【单选题】甲公司为一家国内上市公司,有关该上市公司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该上市公司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20%的,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B.应当设立独立董事或董事会秘书
C.股东有权查阅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D.董事会秘书不可以代表董事会,但可以代表董事长
【答案】C【解析】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因此,A选项不正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因此,B选项不正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设置的服务席位,既不能代表董事会,也不能代表董事长;因此,D选项不正确。
【单选题】刘某出资12万元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刘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B.决定用公司盈利再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决定设立股东会
D.决定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答案】A【解析】根据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选项B不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因此选项C不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选项D不对。
【单选题】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股东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D.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解析】(1)选项A:股东也可以是一个法人;(2)选项B: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选项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单选题】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公司。其中,丙是为丁代持股份,根据协议,丁负责出资,分红由丙转交给丁。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年终分红应转交给丁
C.丁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D.丁若要主张股东资格,需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答案】B【解析】丙是名义股东,取得股东资格。根据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单选题】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A【解析】《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九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给出的信息是王大伟是在其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登记为公司股东,因此,公司的股东仍为王大伟,选项BC错误
【多选题】下列选项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权的有( )。
A.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B.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C.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负责管理人员
D.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答案】ABD【解析】选项ABD均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权,C的正确说法应该是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单选题】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相关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下列属于该情形的是( )。
A.高价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B.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C.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股权的
D.挪用公司财产
【答案】B【解析】根据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2)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单选题】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答案】D【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故A正确。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故C正确。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故B正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故D错误。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由3~13人组成
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C.董事会的职权中包括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D.董事会中必须设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答案】AB【解析】根据规定,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属于经理的职权,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单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C.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依法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D.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不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必须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不是应当有。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而不是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不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而不是必须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是( )。
A.总经理
B.过半数的股东
C.监事会主席
D.半数的董事
【答案】D【解析】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会议决定一年后公开发行股票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答案】BCD【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1)公开发行股票只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之一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东权及其分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自益权是指股东仅以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
B.股东权是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权利
C.单独股东权是指每一单独股份均享有的权利
D.以股权行使的条件为标准划分,股东权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多数股东权
【答案】D【解析】根据规定,以股权行使的条件为标准划分,股东权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单选题】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60日 90日
B.30日 60日
C.15日 60日
D.30日 45日
【答案】A【解析】根据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多选题】赵某系甲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该公司连续5年盈利,但由于受到大股东的控制,一直没有向股东分配利润。本次股东会依旧决定不分配利润,赵某虽投了反对票但无奈人微言轻,则赵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赵某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B.赵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C.若甲公司与赵某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赵某可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D.若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则赵某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答案】BCD【解析】若甲公司与赵某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赵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收购其股权。这里不能提起解散公司之诉,选项BC错误;若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则赵某不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选项D错误。
【单选题】有限责任公司某股东欲转让出资,于2012年12月15日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转让通知。股东张某2013年1月1日收到该转让通知,张某需要在( )之前对该转让事项进行答复,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A.2013年1月15日
B.2013年1月31日
C.2013年2月15日
D.2013年2月20日
【答案】B【解析】根据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本题股东张某收到通知的时间为2013年1月1日,那么应该在2013年1月31日之前作出答复,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多选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后丙与丁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丙就此事书面通知甲和乙征求意见。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规定的有( )。
A.如果甲和乙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视为不同意转让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全部出资
C.如果甲、乙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丙可以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案】BD【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相关链接:
相关推荐:
2019年《中级经济法》精选习题汇总 ※ 含金量到底怎么样?
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汇总 ※ 心得技巧 ※ 会计职称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