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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强化习题(21)

来源:考试吧 2019-7-4 9:13:21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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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合同质量条款未作约定,则优先可补充合同的是( )。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交易习惯

  D.当事人的补充约定

  【答案】D【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单选题】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合同质量条款未作约定,则优先可补充合同的是( )。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交易习惯

  D.当事人的补充约定

  【答案】D【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多选题】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包括( )。

  A.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B.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C.负债字据的返还

  D.结算和清理条款也失效

  【答案】ABC【解析】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选项D错误。

  【多选题】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及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时,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

  A.对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

  B.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C.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合同

  D.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答案】BCD【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多选题】下列情形出现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有( )。

  A.债务人李某将欠王某的1万元钱还给了王某

  B.张三欠自己哥哥张二2万元,不久张二因车祸去世,张三是张二的唯一继承人

  C.甲借乙3万元,为期1年,但2年后乙放弃对甲的债权

  D.甲偿还拖欠乙的两箱啤酒,乙拒绝受领,甲便将啤酒放在乙的门外,后被乞丐拿走

  【答案】ABC【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选项A是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选项B是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选项C是债权人免除债务。选项D乙拒绝受领,甲不能放在门外,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标的物的安全。

  【单选题】王某依合同约定把自己的奶牛交付给张某,但张某无故拒绝受领,王某遂把该奶牛提存。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应通知张某奶牛已提存一事

  B.自提存时起,该奶牛若意外死亡,王某不承担责任

  C.提存期间,奶牛所产的奶归提存部门所有

  D.提存期间,该奶牛的饲养费用由张某负担

  【答案】C【解析】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点评】本题涉及提存的不同知识点。(1)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下列债务中不得抵销的有( )。

  A.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合同,如债务的标的物为劳务的合同

  B.因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不得抵销

  C.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向第三人给付债务的合同不得抵销

  D.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特殊情形,如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不得抵销

  【答案】ABCD【解析】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债务不得抵销:(1)按合同性质不能抵销。有些合同不实际履行就不能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如债务标的为劳务的合同,如咨询、培训、医疗合同。(2)按照约定应当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3)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4)因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这种债务是对被害人的赔偿,如允许抵销,则意味着可以用金钱补偿对债务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任意侵犯,是有悖社会正义的。。。

  【单选题】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种情形在合同法理论中被称为( )。

  A.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答案】D【解析】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是后履行抗辩权。

  【多选题】下列关于承包人的权利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B.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C.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D.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答案】AB【解析】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单选题】2009年8月5日,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甲公司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解析】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C.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D.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答案】C【解析】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多选题】如果发包人发现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该原因的是施工人自己,则发包人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

  A.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

  B.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返工

  C.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改建

  D.解除合同

  【答案】ABC【解析】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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