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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题
1.正保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1日,自成立之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09年2月5日,注册会计师在对正保公司2008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就以下会计事项的处理向正保公司会计部门提出疑问:
(1)正保公司于2008年1月1日取得A公司20%的股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2008年12月31日对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0 0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7 000万元,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9 000万元。A公司的所有权者权益在当期未发生增减变动。
2008年12月31日,正保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预计为l7 000万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3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A公司 3 0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750
贷:所得税费用750
(2)正保公司于筹建期发生开办费用2 000万元,在发生时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将该笔开办费用自开始生产经营当月(2007年1月)起分5年于每年年末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3)正保公司自2008年3月起开始研制新产品,在研究阶段共发生新产品研究期间费、人员工资等计100万元,会计部门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于当年摊销20万元。对于涉及的所得税影响,公司作了以下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2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0
(4)正保公司于2007年12月接受B公司捐赠的现金1 200万元。会计部门将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正保公司2007年度的利润总额为6 000万元。
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正保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9年2月28日完成。假定税法规定:对于企业发生的开办费自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分5年摊销;对于资产减值损失,只允许在损失实际发生时才能在税前抵扣;对于研发费用,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准予税前抵扣。
(2)正保公司2008年度会计报表批准报告出具日为2009年3月20日,会计报表对外报出日为2009年3月22日。
(3)假定上述事项均为重大事项,并且不考虑除所得税以外其他相关税费的影响。
(4)预计正保公司在未来转回暂时性差异的期间(3年内)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5)2008年12月31日,正保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前金额如下:
正保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 调整前
无形资产 360(借方)
长期待摊费用 1 200(借方)
长期股权投资 17 000(借方)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0(借方)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贷方)
未分配利润 6 000(贷方)
盈余公积 1 500(贷方)
要求:
(1)判断注册会计师提出疑问的会计事项中,正保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对于正保公司不正确的会计处理,编制调整分录。涉及调整利润分配项目的,合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其中涉及调整法定盈余公积的,合并记入“盈余公积”科目;
(3)根据要求(2)的调整结果,填写调整后的正保公司200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
2.甲公司2010年至2012年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0年1月1日,甲公司以一项生产设备、一批库存商品与乙公司的一项房地产(办公楼)进行交换。甲公司换出的生产设备系2009年购入的,原价为900万元,已计提折旧100万元,当日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换出库存商品的成本为5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等于计税基础)为600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补价8万元。乙公司该项房地产的原价为1 5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880万元。
甲公司于2010年1月1日与丁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将当日换入的房地产出租给丁公司。租赁期开始日为2010年1月1日,租赁期为1年,租金为400万元。
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2)2010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2 000万元。甲公司于当日收到丁公司支付的租金。
(3)2011年1月1日,甲公司以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2 000万元)以及900万元的现金为对价,取得了A企业30%的股权。另发生评估费50万元。
2011年1月1日,A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9 500万元,其中股本5 000万元,资本公积1 500万元,盈余公积600万元,未分配利润2 400万元。当日,A企业一项管理用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 000万元,账面价值为2 000万元,其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摊销;一批B商品,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账面价值为500万元。除此之外A企业其他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至2011年末,该批B商品已对外售出30%。
(4)2011年3月20日,A企业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 000万元。4月20日,A企业实际发放上述现金股利。
(5)2011年4月3日,A企业购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项,价款为3 010万元,同时发生交易费用90万元。至12月31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 200万元。
(6)2011年6月1日,甲公司将一批成本为3 000万元的C产品以3 500的售价出售给A企业,后者将其作为库存商品核算,并于本年9月将其中的60%按加成5%的毛利率后对外售出,其余部分至年末未售出。
(7)2011年度,A企业实现净利润4 500万元。
(8)2012年6月,甲公司以2600的价格从A企业购入其生产的一台设备,成本为2 000万元。甲公司将购入的设备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已于购入当月投入使用,并按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
(9)2012年7月,A企业将其于2011年4月3日购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外出售,售价为3150万元。
(10)2012年度,A企业实现净利润5 000万元。截至2012年底,A企业2011年1月1日库存的B商品已全部对外售出;A企业2011年6月1日从甲公司购入的C产品已全部对外售出。
其他资料:
(1)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相关税费。
(2)甲公司、A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生产销售的产品均为增值税应税产品(下同)。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10年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11年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2年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