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单选题 |
第 3 页:多选题 |
第 5 页:判断题 |
第 6 页:计算题 |
第 8 页:综合题 |
第 9 页:单选题答案 |
第 11 页:多选题答案 |
第 13 页:判断题答案 |
第 14 页:计算题答案 |
第 16 页:综合题答案 |
3. 甲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所得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第四季度,甲公司发生的与所得税核算相关的事项及其处理结果如下:
(1)甲公司2010年12月接到物价管理部门的处罚通知,因违反价格管理规定,要求支付罚款100万元。甲公司已记入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同时确认了其他应付款100万元,至2010年末该罚款尚未支付。甲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100×25%)。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的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2)甲公司将业务宣传活动外包给其他单位,当年发生业务宣传费4 800万元,至年末已全额支付。甲公司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 0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甲公司针对超过部分进行了纳税调整,未做其他处理。
(3)甲公司年末计提产品保修费用40万元,计入销售费用,预计负债余额为40万元。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在实际发生时可以在税前抵扣。甲公司对此预计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40×25%)。
(4)甲公司2010年10月8日从证券市场购入股票3 000万元,占发行股票方有表决权资本的2%,准备长期持有,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0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3 200万元,甲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50万元(200×25%),同时记入了当期损益。
(5)甲公司于2008年12月购入一台管理用设备,原值6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0,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与会计的规定相同。由于技术进步,该设备出现了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为420万元,甲公司在2010年末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0万元(此前未计提减值)。甲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15万元(60×25%)。
(6)甲公司于2010年10月1日开始一项新产品研发工作,第四季度发生研发支出3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发生的支出为100万元,该研究工作年末尚未完成,甲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50×25%)。
按照税法规定,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中费用化部分可以按1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部分在摊销时可以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其他资料:
根据甲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预计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判断甲公司上述事项是否形成暂时性差异,其所得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
4. 甲上市公司于2009年1月设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2009年利润总额为6 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
(1)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 000万元,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500万元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应收款项发生实质性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扣除。
(2)按照销售合同规定,甲公司承诺对销售的X产品提供3年免费售后服务。甲公司2009年销售的X产品预计在售后服务期间将发生的费用为40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2009年没有发生售后服务支出。
(3)甲公司2009年以4 000万元取得一项到期还本付息的国债投资,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投资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差较小,甲公司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当年确认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该国债投资在持有期间未发生减值。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4)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Y产品的账面余额为2 600万元,根据市场情况对Y产品计提跌价准备4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5)2009年4月,甲公司自公开市场购入基金,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成本为2 000万元,2009年12月31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为4 100万元,公允价值相对账面价值的变动已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基金未进行分配,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其他相关资料:
(1)假定预期未来期间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发生变化;
(2)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确定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中资产、负债在2009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同时比较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计算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金额;
(2)计算甲公司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3)编制甲公司2009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5.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0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0,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8月,甲公司接有关部门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变更为15%。该公司2010年利润总额为6 000万元,涉及所得税会计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0年1月1日,以2 044.70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3年期到期还本付息国债。该国债票面金额为2 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年实际利率为4%,到期日为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2)2009年12月15日,甲公司购入一项管理用设备,支付购买价款、运输费、安装费等共计2 400万元。12月26日,该设备经安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预计该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该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20年。假定甲公司购置的设备预计净残值和采用的折旧方法符合税法规定。
(3)2010年6月20日,甲公司因废水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处以300万元罚款,罚款已以银行存款支付。税法规定,企业违反国家法规所支付的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2010年9月12日,甲公司自证券市场购入某股票,支付价款500万元(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甲公司将该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出售时一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2010年10月10日,甲公司由于为乙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乙公司未如期偿还借款,而被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12月31日,该诉讼尚未审结。甲公司预计履行该担保责任很可能支出的金额为2 2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为其他单位债务提供担保发生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6)甲公司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7)甲公司计算2010年的应交所得税是2 012.55万元,所得税费用是2 104.55万元。
要求:
(1)根据上述交易或事项,分析和计算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预计负债在2010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
(2)分析和判断甲公司计算的2010年应交所得税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计算出正确金额;
(3)分析和判断甲公司计算的2010年所得税费用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计算出正确金额。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