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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经济法基础》预习要点:法律关系
【预习要点】
要素 |
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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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
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国家机关、各种企业事业组织、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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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如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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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 |
物 |
①自然物: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 |
非物质财富 |
①知识产品: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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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
①生产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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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 |
主要指人体器官,活人的整个身体不能作为法律上的物。 |
【要点点拨】
注意主体、内容、客体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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