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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接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市职改办字[2010]60号)要求,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凡在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西安市会计学会)报考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可提交办证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资料
(一)初级
①学历证、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准考证原件;
③一寸2张、两寸1张同底版证件照片;
④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
(二)中级
①准考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②相关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a、取得大专学历,毕业满5年
b、取得本科学历,毕业满4年
③身份证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一寸2张、两寸1张同底版证件照片;
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
二、办理时间
第一阶段:2010年12月13日—— 2011年1月14日
第二阶段:2011年2月14日——3月18日
工作日受理,早上9:00——下午17:00。
三、联系地址
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华弘大厦一楼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
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
201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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