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majingjing_123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关于发放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初级职称)的通知
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将于近期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在深圳报名参加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发放时间:2011年11月22日至12月9日(期间星期六、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发放地点: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院,审核发证窗口,其中:11号窗(中级),12号窗、13号窗(初级)。
四、发放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文件相关要求,深圳市考试院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携带的相关证件:1、凭本人身份证;2、会计从业资格证;3、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
(三)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特别提示:考生到考试院领取一本“职称证书”外还会领取一份“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取得该表后请妥善保管,切勿遗失、损坏。
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
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以上信息只供参考,以深圳市考试院公告为准。
福田区会计科
2011.11.22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