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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考试中心已开始发放,对在我市报考的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交的办证材料:准考证、身份证、一张二寸照片(照片正面注姓名)。
2、办理地点:佳木斯市长安路技师学院实训楼B区501室。
3、发证时间: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10日每日上午,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0454-8550957
说明: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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