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度全国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研究决定,2017年度全国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于2018年5月6日集中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流程、时间、地点及应提交材料
(一)领证流程:
第一步:验证。考生持领证序号查询单、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必需提交的村料先到底楼大堂验证。
第二步:领证。考生持验证完毕签章的领证序号查询单和身份证到指定区域依次排队领证。
(二)领证时间:2018年5月6日(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2:30-16:00
具体安排如下:
(三)领证地点: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商学院),近宜山路。
轨道交通:1号线体育馆7号口;3、4、9号线宜山路站4号口。
公交:87、89、138、303、754、808中山西路宜山路站。(领证点无泊车条件)
(四)领证时必需提交的材料:
1.领证序号查询单(特别提示:领证序号查询单请合格考生务必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方网站证书管理界面http://www.spta.gov.cn/certificate_search_2017.html下载打印,仅需打印2017年度领证序号查询单,输入后六位身份证号(如有X的,去除X后六位))。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符合报考条件的职称证书原件(仅限以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作为报名条件的考生)。
5.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6.外省市户籍的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原件(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二、注意事项
(一)逾期领取证书可于2018年6月4日、7月9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带好领证时需提交的材料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漕宝路120号40号楼1楼)验证后领取证书。补领期限过后,逾期领证者将安排在2018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领证时发放。
(二)历年会计中级证书未领取者,携带好领证时必需提交的材料,于2018年5月6日至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商学院)、6月4日、7月9日至徐汇区漕宝路120号40号楼(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办理领证手续。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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