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18项内容,包括会员出金标准、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形成方式等
昨日,郑商所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共涉及18项内容,包括会员出金标准、当日无成交合约结算价形成方式等。
为建立健全郑商所风险控制制度,发挥期货市场功能,积极适应结算业务创新发展要求,结算细则此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统一结算细则与实际业务表述不一致部分;二是将出金管理从事后监控变为事前监控;三是改进无成交期货合约结算价确定方法。
据郑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技术性修订主要涉及实际业务操作与细则表述不一致的部分,删除、增减或更新了部分名词表述,使得新条款更加便于投资者接受和理解。
变更后的出金公式更加科学,将出金管理转变为事前监控,更加符合资金出入的逻辑,有利资金风险控制。
“相比原无成交合约结算价确定方法,无成交合约结算价方法更加科学和全面,尤其对于不活跃品种来说,能够很好地解决无成交合约与其他月份合约及现货价格偏离过多的问题。” 上述负责人表示,新方法选取最活跃月份合约的涨跌幅作为参照,一方面由于其权威性更强,另一方面其结算价不易被操纵。
会员普遍认为新制度能够较好地适应当前市场发展要求,有利于品种培育,降低交割月和近交割月合约期现价差偏离程度。
此外,本次郑商所结算细则的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期货交易的出入金。不少会员认为新的出入金公式更加科学合理、简明易懂。尤其是会员出金的时间,可帮助期货公司更好得服务客户避免因相关沟通而产生分歧。
据了解,郑商所在组织全面、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结算细则修订方案还先后征求了多家主要会员单位特别是理事会结算委员会委员单位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一方面,随着新业务新举措不断推出,需要及时修订结算细则与之相适应。比如,由于夜盘交易推出,需要对会员出入金时间要求进行调整和明确。另一方面,随着实践持续推进,对期货市场运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不断深化,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如无成交合约结算价确定方式,原做法只考虑了新上市合约的情况,没有顾及交割月份和其他不活跃月份合约的情况,造成这类合约结算价长时间维持不变,与其他月份合约和现货价格偏离过多。
关注"万题库期从资格"官方微信,获取考前内部资料、备考信息等!
微信搜索"万题库期从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