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期货从业人员管理:近3年内无处罚的可以被聘任。
九、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1、申请金融业务结算资格的条件:
①经纪资格;负责人2年经验;高管人员、控股股东2年内未处罚。
②近3年内无 期货公司无处罚、严重的期货交易结算风险事件
2、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资格:除1外
①董事长、正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证券或期货5年以上,至少1人期货5年以上且3年管理经验
②注册资本5000万,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
③前3年中至少1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8000万,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2亿
或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5亿,不适用的净资产不低于8亿。
3、申请全面结算资格
①董事长、正副总经理中至少3人证券或期货5年以上,至少2人期货5年以上且3年管理经验
②注册资本1亿,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
③前3年连续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3亿,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
或前3年中,至少2年盈利,且每季度客户权益不低于1亿元,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10亿,不适用
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
4、全面结算会员按照证监会、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建立 保证金制度
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建立 限仓制度
5、期货公司被接纳、暂停、终止会员的,3日内向派出机构报告
全面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签订、变更、终止协议的,3日内向派出机构、交易所、保证金监管机构报告。
全面结算会员调整非结算会员的结算金最低余额的应向交易所、保证金监管机构报告。
十、风险监管指标
1、期货公司:
① 净资本不低于1500万
净资本不低于客户权益的 6%
净资本除营业部家数不低于 300万
净资本/净资产不低于 40%
流动资产/流动资本不低于 100%
负债/净资产不高于 150%
②期货公司委托其他机构从事IB的,净资本不低于 3000万
从事交易结算业务的,净资本不得低于 4500万
从事全面结算业务的,净资本不得低于 ①9000万;②客户权益总额的6%
③发生重大事项应报告,重大事项是导致净资产变动10%以上的
十一、IB业务(中间介绍业务)
1、证券公司的条件:
① 申请前6个月的下列指标合规:
净资本不低于12亿;流动资产不低于流动负债150%;对外担保和或有负债不高于净资产的10%;
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70%
②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规定。
③从业人员,总部至少5人。营业部至少2人
2、应每半年向派出机构报送合规性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