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股票市场风险与股指期货
股票市场的风险可以归纳为两类:一是系统性风险,是指对整个股票市场或绝大多数股票普遍产生不利影响导致股票市场变动的风险。可以细分为:政策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二是非系统性风险,指由于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市场销售、重大投资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对某一只股票或者某一类股票价格发生大幅变动的风险。
在股票投资管理中,投资者可以通过分散化投资来降低股票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另外,在股指期货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交易规避全局性因素变动而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第二节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基本制度规则
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解读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具体条款与其他品种相似,但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1.合约乘数
一张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价值用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某一既定的货币金额表示,这一既定的货币金额称为合约乘数。股票指数点越大,或合约乘数越大,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也就越大。
2.最小变动价位
股指期货合约以指数点报价。报价变动的最小单位即为最小变动价位,合约交易报价指数点必须是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3.合约月份
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进行交割所在的月份。在境外期货市场上,股指期货合约月份的设置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季月模式(季月是指3月、6月、9月和12月)。另外一种是以近期月份为主,再加上远期季月。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共四个月份合约。
4.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为了防止价格大幅波动所引发的风险,国际上通常对股指期货交易规定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有成交的,于下一交易13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5.保证金比例
合约交易保证金是指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时缴纳的用来保证履约的资金,一般占交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正常情况下,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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