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查看汇总:2014年期货从业资格《执业行为准则》(修订)完整版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
第四章 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在从事期货业务前,应当参加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应当加强业务知识更新,接受后续职业培训,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八条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下属从业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支持,使其保持并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