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期货市场组织结构与投资者
一、期货市场: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中介与服务机构、投资者、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等。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中国期货业协会 五位一体监管体系。
二、期交所的职能
1提供交易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2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3制定并实施期货市场制度与交易规则
4组织、监督期货交易,监控市场风险
5发布市场信息
6组织并监督结算和交割
7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8监督会员的交易行为
9监管制定交割仓库
6-9为我国额外职能。
三、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会员制:全体会员出资组建,非营利性法人,以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制:若干股东共同出资组建,营利性企业法人,盈利来自通过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而收取的各种费用。
四、会员权利和义务
会员权利:参加会员大会、行使表决权、申诉权、期货交易、转让资格、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等
会员义务:遵守法律、遵守章程规则和决定、交费、执行会员大会决议、接受监督等。
五、会员资格的取得1、以创办发起人身份加入2、接受转让(发起人或其他会员)3、依据交易所规则加入
六、会员制:会员大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会员资格审查、交易规则、交易行为管理、合约规范、新品种、业务、仲裁)、业务管理部门,总经理是负责期货交易所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也有专业委员会和业务部门
大陆法系一般设立监事会、不设独立董事;欧美法系中设立独立董事,不设监事会。
七、会员制和公司制交易所的区别:
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适用法律不同。前者适用民法,后者首先适用公司法。决策机构不同。
八、我国期交所
《条例》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自律管理,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九、期货结算机构的作用
1担保交易履约(它为所有合约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合约卖方的买方)
2结算交易盈亏
3控制市场风险:结算机构通过对会员保证金的管理、控制而有效控制市场风险。
十、期货结算机构的组织形式
1交易所的内部机构,仅为该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我国为此情况。
2独立的结算公司,可谓一家或多家期货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
十一、期货市场结算通常采用分级结算体系(结算体系:分层 分级 会员制)
层次:一是由结算机构对结算会员的结算;二是由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或者与结算会员所代理客户的结算;三是非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所代理客户的结算。
我国全员结算:交易所的会员不作结算和非结算区分,会员既是交易会员也是结算会员。
我国会员分级结算:交易结算会员(受托客户)、全面结算会员(受托客户+交易会员)、特别结算会员(交易会员)
十二、期货公司的性质及职能
期货公司是指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佣金的中介组织,其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
主要职能: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对客户账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交易咨询,充当客户交易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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