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组织机构
1.会员制交易所的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行使的权利有:
审定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则和修改方案
选举和更换会员理事审议 批准理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风险准备金使用情况。
决定增加或者减少期货交易所注册资金
决定期货交易所的合并 分立 解散和清算事项
决定期货交易所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2.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 每年召开一次。
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该召开临时的会员大会
会员理事不足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人数的2/3
1/3 以上会员联名提议
理事会认为必要的
3.会员大会由理事长主持 在会议前10天通知会员,只有2/3以上会员参加才有效,结束10日内 大会的全部文件报告给证监会
理事会每一届任期3年。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负
4.理事会行使下列的职权
召集会员大会 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制定期货交易所的章程 规章和修改的草案提交会员大会审定
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决算 和交易所合并 分立解散和清算方案 交会员大会通过
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会员的接纳和退出 违规行为的处分 期货交易所的变更名字住所和营业场所
审议 章程和交易规章的细则和方法。结算担保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准备金 总经理提出的规划和年度工作报道。 对外的投资计划
监督总经理组织实施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情况。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章的遵守。
组织期货交易所年度的财务汇集报告 审计工作。
5.理事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 其中 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证监会委派。
6.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 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由证监会提名 理事会通过。理事长不兼任总经理。
7.理事长的职权:
主持会员大会 理事会会议和日常的工作。
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8.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前10天通知所有的理事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该召开理事会
1/3的理事联名提议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
中国证监会提议
理事会2/3以上理事出席才有效,1/2表决通过采有效
会议结束后10天内将会议决议报告证监会
9.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个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证监会任免 总经理每一届任期3年,连任不过两届
总经理是期货交易所法定代表人 当然理事
总经理的职权:
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理事会通过的制度和决议
支持期货交易所的日常工作
根据章程和交易规章制定有关细则和办法
决定结算单保金的使用
拟定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方案
实施经批准的期货交易所发展规划 年度工作计划
批准期货交易所对外投资计划
拟定期货交易所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报告
拟定期货交易所合并 分立 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决定期货交易所机构设置方案 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员
决定期货交易所员工的工资和奖惩
10.期货交易所任免中层管理人员 应当在决定之内起10日内向证监会报告
第二节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1.公司制期货交易所所设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利机构 由全体股东组成。
2.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
审议批准董事会 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道
决定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权
会议结束后10日内将文件报到中国证监会
3.期货交易所设董事会,每一届任期3年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的权利
召集股东大会会议 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拟定期货交易所章程 规则 和修改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定
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 决算报告 审议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 解散和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督促总经理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情况
4.期货交易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由中国证监会提名 董事会通过,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和日常工作
2. 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结束10日内 文件报告给中国证监会。
5.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 副总经理若干个。总经理 副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 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总经理行使下面权利:
组织实施股东大会 董事会通过的制度和决议
6.期货交易所设监事会 每届任期3年。监事会成员不的少于3人,监事会设主席1人 副主席1-2人,
监事会行使下列权利:
检查期货交易所财务
监督期货交易所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
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会议在10日内 报告给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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