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 模拟试题 > 期货法律法规 > 正文

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规》冲刺试题一

来源:考试吧 2015-4-29 16:24:36 要考试,上考试吧! 期货从业万题库
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备考阶段,考试吧特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期货法规》冲刺试题,供大家参考学习!

  参考答案:

  1.【答案】AC

  【解析】《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风险控制指标标准是指:(一)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二)流动资产余额不低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的150%;(三)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不高于净资产的10%,但因证券公司发债提供的反担保除外;(四)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70%。

  2.【答案】C

  【解析】《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3.【答案】ABC

  【解析】《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问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其全资拥有或者控股的、或者被同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

  4.【答案】ABD

  【解析】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与期货公司的介绍业务委托关系,解释期货交易的方式、流程及风险,不得作获利保证、共担风险等承诺,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客户,应当建立完备的协助开户制度,对客户的开户资料和身份真实性等进行审查。

  5.【答案】C

  【解析】《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问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取得介绍业务资格后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中国证监会依法撤销其介绍业务资格。

  (二)

  6.【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第四十二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组织为当事人。孙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不能将孙某作为被告;A营业部还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也不能作为被告。

  7.【答案】B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在期货公司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该分支机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第七条规定,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是期货公司,合同履行地是A营业部所在地,因此期货公司所在地和A营业部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8.【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期货经纪合同无效:(一)没有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主体资格而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二)不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本题A营业部不具有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因此合同无效。

  9.【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在本公司经营范围内从事期货交易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在的期货公司承担。第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设立的取得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超出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该分支机构不能承担的,由期货公司承担。客户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A营业部属于期货公司的分支机构,孙某属于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在该案中没有过错,也不承担责任。损失应该由期货公司全部承担。

  10.【答案】ABC

  【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或者擅自从事期货业务,或者组织变相期货交易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一页  1 2 

  编辑推荐:

  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大纲汇总

  考试吧推荐:2015年5月期货从业考试备考冲刺专题

  2015年5月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

  2015年3月期货《法律法规》临考提分试卷及解析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基础知识
共计5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618人在学
法律法规
共计809课时
讲义已上传
34883人在学
期货交易所
共计871课时
讲义已上传
9667人在学
期货投资者
共计365课时
讲义已上传
20581人在学
期货合约
共计264课时
讲义已上传
58142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2024年11月统考还有
  • 全国统考
报名时间 考前一个月左右
准考证打印 一般考前七天
考试时间 5月12日、11月9日
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
证书领取 成绩合格后可领取证书
版权声明:如果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官方
微信
关注期货从业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
文章责编:liyuanyuan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