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案例探讨:以“病”休假惹来职场官司

  常常有员工拿着医院开着的病假单向企业申请假期,如果是正常的生病请假,这倒也无可非议。可有一些员工仅仅是因为不想工作或是其他的私人原因随便到医院让熟人开病假单。殊不知,处理不好,还会引来官司缠身。记者日前采访了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贾毅冰律师,向广大读者解读乱开病假单背后的职场隐患。

  案例

  员工休“病假”招来辞退风波

  李某于2005年1月1日入职上海A公司任销售代表,约定工作地点在天津市,双方最后一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由于李某任职期间长期存在与上级领导沟通不畅且销售业绩平平,公司于2010年6月与李某协商变更工作地点到上海。李某表示不愿去上海工作,提出可接受在天津周边工作,但A公司不同意。此后,A公司多番催促,通知李某赴上海进一步协商有关工作及安排,李某拒绝前往并称由于A公司提出变更工作地点导致心理压力过大,颈椎病复发。于是向A公司邮寄加盖有“病假专用章”的“诊断证明书”,在并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于2010年7月底连续休病假6周。期间A公司于2010年8月3日向李某发出“限期到上海通知书”催促李某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未果,8月25日,某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为由辞退李某。李某以辞退通知无法律效力为由,提起劳动仲裁。

  纠纷的三大关注点

  公司是否可以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地点?

  用人单位原则上不享有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地点是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该遵守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规定,全面、实际地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并不得随意变更。

  如果A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工作地点。但在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仍应按原先的合同约定履行。

  休病假对抗职场矛盾有无法律风险?

  在该案例中,李某在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中对病假的请假制度确定为:“乙方(李某)经过甲方(某公司)的事先批准,或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可以休病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员工的病假应提供什么样的请假手续。国家是把员工的病假程序赋予了企业的《规章制度》。

  实践中,员工生病时,应告知公司以获得事先批准病假。即使没能获得公司批准,只要员工到医院检查并确认病情,医院有义务开具诊断证明书。员工即可以事后持诊断证明书向公司请病假。因此,该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且没有侵犯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具有合法性。

  -加盖“病假专用章”的“诊断证明书”是否符合请病假的要求呢?

  李某请病假向公司邮寄诊断证明书上只有“病假专用章”,没有“诊断证明专用章”;且该《诊断证明书》下方特别注明:此证无医院证明书专用章者无效。同时医院根据A公司调查出具的书面文件阐明:“本院《诊断证明书》加盖病假专用章仅具有建议病休的意义,并非诊断证明文件。”可见,李某出示的诊断证明书仅为一般的休假建议,并非诊断证明书。

  李某在没有出示有效的诊断证明书且没有经过公司事先批准的情况下,连续休病假的行为违反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构成旷工。

  律师提示

  对员工病假有异议单位向医院复查

  实践中,医院“建议病休”满天飞的情况并不少见。“诊断证明专用章”却单独有一套医院的管理程序,没有明确的疾病诊断程序是无法拿到诊断书及“诊断证明专用章”的。因此企业要求病假提供《诊断证明书》显然加大了员工请假的难度。鉴于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医院基于人情等缘故开具的虚假病假单的情况,用人单位应该对员工的病假证明拥有复核的权利。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提交病历、病假证明、医药费单据等对病假的真实性进行形式上审查。当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病假有合理怀疑时,也可以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但应当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而且指定复查的医院不存在着违反公平性、合理性及便利性的情形。

  小贴士

  员工有病企业也需人性化

  那么,员工无法得到《诊断证明书》,如果确实有病是不是也不能休呢?显然并非所有的疾病都可以得到医院明确的诊断。如果员工病情属实,企业却要求员工必须上班,一旦员工在工作岗位病情加重,最终受害的可能仍然是企业。因此在这个角度上,人性化的病假管理最终保护的是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推荐:

  2011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各知识点串讲汇总

  2011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道德》练习题

  2011年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考试模拟试题

文章搜索
王全一老师
在线名师:王全一老师
   国家劳动部认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师资...[详细]
版权声明:如果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