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单位申报:
A、《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单位申报表》一份,
B、装订成册的《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考生基本信息花名册及考生基本信息电子数据。
维修电工、焊工、锅炉操作工必须提供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汽车驾驶员必须提供公安交警部门颁发的汽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一楼办事大厅或设区市 中心。
3、网上缴费。个人报考的考生可在报考后登陆“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单位报考的可使用本单位鉴定所(站)机构代码、密码(初始密码123456,登陆后必须更改密码)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管理后台查看考生报名情况,并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可查看缴费是否成功。
考前10个工作日截止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或单位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4、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或单位可于考前3天内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鉴定时间和方式
原则上安排每月第三个周六进行全省职业技能统一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动手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鉴定成绩分别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89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操作技能考核时间由省、市中心和经省中心确定承担实操鉴定任务的鉴定所(站)确定,但须在理论知识考试后40天内完成。各设区市中心和省管鉴定所(站)在理论知识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省中心报送操作技能考核组织册(电子版),省中心将安排人员进行巡考和督查,实操考核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将考核成绩报省中心审核。
具体考核鉴定日期和时间安排见《2011年全省统一考核鉴定时间安排表》(附件5)。
八、证书核发
鉴定成绩在理论考试结束后50日内向社会公示,考生或申报单位可登陆“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成绩公示10日后,个人报考鉴定合格人员或报考单位携带应试人员近期正面免冠两寸黑白照片一张,按隶属关系分别向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核发职业资格证书。为方便广大考生领取证书,省中心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快递服务,如申报单位和个人需要,请在申请表栏内注明,邮递费用自理(在收到证书时付款)。
九、鉴定费用
考生参加鉴定时,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收费标准按原江西省劳动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江西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价行字[1997]25号)(见附件6)规定执行,即初、中、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收费标准为:理论考核费20元、25元、30元+评审费25元、45元、65元+操作技能考核费A、B、C、D类。理论知识考试单项补考收取理论考核费和评审费;操作技能考核单项补考收取操作技能考核费。
设区市申报的高级工鉴定,省中心不分A、B、C、D类,统一按理论考核费、评审费和操作技能考核费三项之和的约20%即80元/人收取鉴定费,所收费用用于组织管理,考场租用、命题、印制试卷、阅卷、考试软件开发与维护、巡考、质量督导和各类监考人员、考评人员等费用开支。在省中心报名的省管鉴定所(站)上交省中心的费用为每人理论考核费、评审费以及20%的A、B、C、D类操作技能考核费三项之和,操作技能考核费用的80%留给由省中心确定的承担实操考核任务的鉴定所(站),用于组织开展操作技能考核等费用开支。
实行统一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性高、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切实把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关。对弄虚作假,不按要求组织考生进行操作技能考核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技能考核鉴定资格。各单位在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馈。
联系人: 聂卫家 董国涛 肖红萍
联系电话:0791-8332676,8313541,8308299
附件:
1、2011年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工种)等级范围.doc
2、2011年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鉴定职业(工种)时间安排表.doc
6、 《关于调整江西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价行字[1997]2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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