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2]59 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为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加大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评价力度,促进素质就业,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今年我省统考工作安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安排
(一)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共12个职业进行两次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第一次为2012年5月19日和20日,第二次为2012年11月17日和18日。请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直属报名机构务必在4月19日和10月17日之前将统考报名数据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秘书、营销师的职业资格三级、四级、五级统考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9日和11月17日。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直属报名培训机构务必在4月19日和10月17日之前将报名数据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三)房地产策划师(4-3级)、公共营养师、社会工作者、企业文化师、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珠心算教练师和物业管理员(4-3级)等全省统一鉴定试点职业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是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评价技能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3号)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集中社会各方面的优势资源,精心组织好今年的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我省统考工作水平。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二)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院校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强化职业技能训练,采取单元化教学、模块化考试的办法,突出学分制管理,突出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评价,使院校学生毕业时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使国家“两种证书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以“公益为旨、服务为本、质量优先、高端带动、制度保障、技术支撑”为指导方针,继续完善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规程和职业标准,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今年报名机构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时,一律要带上证明考生符合资格的原件,以备查验。坚决杜绝随意放宽报名条件,审查考生相关的报名资料不严,乱收费等损害统考工作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对经查实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报名培训点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培训教师,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构成刑事责任的要依法提请有关部门惩处。
(四)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权威性和示范性为主要宣传内容,以院校毕业生、各类求职者和在职人员为重点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各报名培训点在媒体上发布招生、培训信息前,需填写《陕西省新职业、新工种全国统考培训广告备案表》一式三份,并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三、监督举报与信息查询
(一)为做好统考工作,依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门设立了语言监督投诉咨询电话:029-82216486和业务联系咨询电话,分别为:(029)82233326、82233390、82233391,接受群众监督及举报问题。各市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妥善处理群众的举报,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二)关于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的相关信息,可登陆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或登陆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资格工作网sn.osta.org.cn。
(三)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邮编710054。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2012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陕西考区统一鉴定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一)2012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陕西考区统一鉴定考试网上报名时间:9月27日-10月16日
(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站(http://sn.osta.org.cn/index.html),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三)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或JPEG格式,比例100×200,大小在20KB以下。
(四)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名机构。在省直属报名机构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属报名机构,其他报考人员应选择所在市鉴定中心或相应报名机构。
二、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要先阅读报考职业条件,符合所报考职业条件时,应做出相应承诺并点击确认键。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持审核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到相应机构接受资格审查。
(二)各报名机构必须在2012年10月16日前完成选择本机构考生的资格审查初审工作。报名机构在资格审查初审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不得弄虚作假,故意刁难考生,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该机构报名资质。
(三)在证书发放前,省中心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三、网上缴费
(一)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须登录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站,缴纳考试费用。
(二)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必须在2012年10月17日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会收到有关缴费信息内容的手机短信。如不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11月10日-11月16日登录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