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2013年5月全国统一鉴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综合评审
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报名机构: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13年上半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综合评审论文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一、根据考生分布情况,本次答辩全区设南宁、柳州、桂林三个答辩点。南宁市、梧州市、北海市、钦州市、玉林市、贵港市、百色市报名的考生请到南宁答辩点参加综合评审科目答辩,柳州市报名的考生请到柳州答辩点参加综合评审科目答辩,贺州市、桂林市报名的考生请到桂林答辩点参加综合评审科目答辩。
二、南宁答辩点设在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园湖北路12号,联系人:翟音龙,联系电话:15277128950),柳州答辩点设在柳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柳州市东环大道129号;联系人:范立立,联系电话:13507727005),桂林答辩点设在桂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桂林市西凤路6号,联系人:宋旻,联系电话:18107736619)。
三、本次综合评审答辩时间为2013年5月25日,各有关考生参加答辩的具体考场、时间详见附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综合评审论文答辩安排表》。请各有关市鉴定中心在进行该职业等级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科目考试时公布《论文答辩安排表》,并要求考生所在报名机构务必在发放准考证时通知到考生。
四、时间要求
(一)考生应按答辩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到达答辩地点候考室签到并进行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二)抽签时,工作人员检录时考生不到场,该考生答辩顺序由工作人员另行安排;
(三)考生超过抽签时间30分钟未到场签到视为缺考。
五、论文答辩程序与要求
(一)工作人员通知并引导考生入场;
(二)考生不得携带论文等与答辩有关的资料入场;
(三)评审委员宣布答辩开始;
(四)考生介绍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评审委员提问,考生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六)答辩结束,考生可离场返程。
附件:2013年5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综合评审论文答辩安排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