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wangpingping89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2013年全国(省)统考错、丢证书的换发受理工作即将开始
各市鉴定中心、省直培训机构:
全国(省)统考错、丢证书的换发受理工作即将开始,各市中心在受理所属机构及个人上报材料的同时,须将在线平台内相应的错证信息更改为正确信息,并携带以下材料于2013年6月10日至6月28日到省中心305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4-22966425。
需提供材料如下:
1、《信息勘误表》并加盖公章(国考与省考职业请分开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2寸免冠照片二张
4、证书丢失需提供遗失证书的公告(须国家认可公开发行)原件
5、照片错误,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重名原因,需提供二人身份证原件。
6、学历错误需提供学历证明
附件: 信息勘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