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师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兵团实际情况,就做好2014年兵团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鉴定职业范围和鉴定时间
(一)鉴定职业范围。2014年兵团将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公关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和职业指导人员14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
(二)鉴定时间。2014年上半年鉴定时间为5月17、18日,下半年鉴定时间为11月22、23日。
二、报名时限
各师、各有关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即可开展报名组织工作。各单位可登陆新疆兵团职业技能鉴定在线平台(http://www.zyjnjd.com/xjbt32/note.html)在线报名,在线报名起止时间分别为:上半年4月1日--4月10日,下半年9月30日--10月13日。请各单位按时登陆工作平台上传报名数据,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鉴定方式
(一)全国统一鉴定下放职业(秘书、营销师、公关员的5-3级)(简称“下放职业”)和全国统一鉴定非下放职业(简称“非下放职业”)中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2级)、电子商务师(4-2级)和理财规划师(3-2)级继续使用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机考。其他职业按人社厅发〔2014〕9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
(二)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报考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二级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评审。其中,采用答辩方式进行的职业,待考生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项成绩合格后,由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简称“兵团鉴定中心”)确定具体答辩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于3月25日和9月25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申报资料报兵团鉴定中心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录入在线平台报名系统。
(二)各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国统考考务要求,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兵团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师、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兵团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保密工作,增强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做好统一鉴定试卷接收、运送、保管、启封、发放、回收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各师、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文件精神,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广为宣传,并做好考生咨询工作,积极组织报名及考前培训辅导,确保2014年兵团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其他相关事宜可登录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兵团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xjbt.osta.org.cn)查询或咨询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电话:0991-2896573
联系人:叶敏 刘长喜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号)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2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加强规范管理,保证鉴定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4年我部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等12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其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等6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全国统一鉴定的地区,须先向我部提出申请,经我部组织专家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
二、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安排
(一)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具体日期是3月21、22、23日,5月16、17、18日,7月18、19、20日,9月19、20、21日,11月21、22、23日。
(二)我部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1、2)。
(三)各地要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已列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工作。各地在规定的鉴定范围内选择其他职业组织本地区统一鉴定工作,应集中安排在3月、7月、9月的“统考日”及5月16日、11月21日进行,并于2014年3月14日前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附件3),报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如确需增加统一鉴定日期的,应报我部备案。
三、加强全国统一鉴定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一)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精神,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要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
(二)加强全国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地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集中管理。要将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规范操作的要求贯穿于全国统一鉴定的始终,并通过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全国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四)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各地要按照《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改版及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7号)的要求,严格按规定进行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验印、发放与管理。
(五)为做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我部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010)84661234、(010)84661130。各地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秉公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
附件:
1.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年1月24日
相关推荐
在线课程 |
(人力+HRBP)
通关双证班 59%学员选择 |
精品VIP班
41%学员选择 |
|
适合学员 | ①记忆力差,学习时间有限,急需证书加持的人; ②人力资源或业务部门骨干,想转型做HRBP的人; ③有从业经验,急需技能提升跳槽去更大的公司的人; ④创业者, 老板或者想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的人。 |
①基础弱,没有学习自主性; ②记忆力差,没有学习技巧; ③工作忙,学习时间有限; ④想要快速通关的学员。 |
在线课程 |
(人力+HRBP)
通关双证班 59%学员选择 |
精品VIP班
41%学员选择 |
|
适合学员 | ①记忆力差,学习时间有限,急需证书加持的人; ②人力资源或业务部门骨干,想转型做HRBP的人; ③有从业经验,急需技能提升跳槽去更大的公司的人; ④创业者, 老板或者想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的人。 |
①基础弱,没有学习自主性; ②记忆力差,没有学习技巧; ③工作忙,学习时间有限; ④想要快速通关的学员。 |
|
课程咨询 | 考试吧环球网校,了解课程详情 | ||
基础阶段 | 备考指导 | ||
教材精讲 | |||
职业道德 | |||
综合评审 | |||
强化阶段 | 考点强化班 | ||
真题解析班 | |||
模考集训班 | |||
APP快题库 | |||
冲刺阶段 | 仿真机考 | ||
应试技巧班 | |||
培训资料班 | |||
考前密训班 | |||
BP课程 | 自我认识篇 | / | |
业务管理篇 | / | ||
岗位管理篇 | / | ||
人才管理篇 | / | ||
组织管理篇 | / | ||
工具篇 | / | ||
案例篇 | / | ||
自我提升篇 | / | ||
独享实操 | HR技能实训+HR法务实训+OKR实操课 | / | / |
套餐服务 | 论文修改指导意见 | ||
定制各阶段学习计划 | |||
QQ群班主任实时答疑/辅导 | |||
学习进度定期提醒 | |||
支持APP、Ipad做题、听课 | |||
支持课程讲义/视频下载 | |||
免费赠送 | 新版教材(免费邮寄) | ||
APP快题库 | |||
通关承诺 |
考试不过,2年内免费重学! | 考试不过,2年内免费重学! | |
套餐价格 |
一级:¥5990 二级:¥5490 三级:¥4990 四级:¥4490 |
一级:¥3990 二级:¥3690 三级:¥3490 四级:¥29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