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定义:确保实现组织战略目标所进行的一系列有计划的人力资源部署和管理行为。四个含义:人力资源的重要性、系统性、战略性、目标性。
动力:所有引起、推动和激励人们向着既定目标行动的因素,包括:心理学中的动机与欲望。
自我申报:员工对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适应性进行分析和自我评价,同时提出轮岗与能力开发愿望与计划的过程。
团队活动:通过一定的项目与任务把具有不同人力资源特点的人员组合在一起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管理形式,叫项目管理。
弹性福利:由员工自行选择福利项目的福利管理模式。既有效控制了企业福利成本,又照顾到了对员工对福利项目的个性化需求,是一个双赢的管理模式。
企业年金,原称:补充养老保险,我国补充养老保险定位为缴费确定性模式。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投资风险由职工个人承担。明确了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的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并确立了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行的原则。
EET:对缴费、投资收益实行免税,对领取年金课税。
ETT:对缴费免税,对投资收益、领取年金课税。
TEE:对缴费课税,对投资收益、领取年金免税。
TTE:对缴费、投资收益实行课税,对领取年金免税。
虚拟培训:利用网络的普及,注重现代化、个性化的培训
绩效考核是依据既定的标准,通过一套正式的结构化制度和系统的方法来评定和测量员工对职务所规定职责的履行程序,以确定其工作成绩的一种管理方法。
公共部门: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相对于私营部门而存在的,旨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谋求公共利益和普遍福祉的一套组织体。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公共部门中的各类公共组织依据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目标,对其所属的人力资源开展的战略规划、甄选录用、职业发展、开发培训、绩效评估、薪酬设计管理、法定权利保障等多项管理活动和过程的总和。
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指一国公共组织依靠立法和规章制度的手段,以功绩制为中心原则,以官员稳定性,连续性和职业化为目标,通过专门的人事管理机构,对规定范围内的公务员的获得,任用,晋升,工作福利,考核激励,纪律惩戒等进行管理而逐步形成和确立的公共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政治中立:是指在政府中工作的业务类公务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应超然于政党政治和个人政治理念或价值观;不以拥有的行政权力偏袒某一政党、政治团体或利益集团,应以客观、公正、公平的态度和中立的能力尽忠职守,推动政府的各项政策,为公民服务;不受利益团体的影响,更不能图谋某个集团的利益,而应采取统一、一致的标准,执行法律;不介入派系或政治纷争,专心执行本职工作。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体系,从广义上讲,是指有关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事务的,由法律制度,法律原则,法律规定等因素构成的总体法律框架。从狭义上讲,可以视为由国家和政府组织制定,颁布并执行的,有关公共部门公职人员管理制度和规则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文件和规范的总和。
公职人员法律关系的主体,又是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指承担一定法定权利,义务的双方(或两个以上的主体)。
公职人员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在公职人员法律关系的主体中,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包括公职人员享有的消费性生活资料,人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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