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内部和个体平等
近年来,薪资管理理论家已认识到平等绝不是个简单的概念.其中涉及到多种因素.投入的计算对于个人来说是很主观的,一个精算师在计算工作投入时可能会想到许多方面的事情.他可能注意到目前精算师在市场上供不应求,所以他应该比从事供大于求的工作的人(比如小学教师)得到更高的工资,经济学家定义雇主情愿付出的工资(劳动力需求)与雇员愿意接受的工资(劳动力供给)的组合(交点)为交换率.某人所从事职业的外部市场交换率或交换价格极为他能在工作中创造的价值.如果一个人将他的工资与外部市场普遍工资相比较那么他就是在寻求外部平等.
一个员工不仅会寻求外部平等,他还可能将他的投入与其他员工相比较.
外部平等
外部平等是一个公平标准,它要求一个雇主给与雇员的报酬与该行业的市场普遍价格相一致.我们都知道医生的工资比律师高,商学教授的工资比历史学教授高,这种差异并不表示这些职业对于雇主的内在价值有何不同,而仅仅反映各职业市场供求的差异.
从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当劳动力需求(雇主情愿支付的最高工资水平)与劳动力供给(雇员愿意接受的最低工资水平)的交点所对应的工资等于交换率时,便实现了外部平等.
内部平等
它也是一个公平标准.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它要求雇主支付给雇员的薪酬与每种工作的相对内在价值相符.理论上讲,内部平等涉及的是一个工作对于雇主的价值,此价值可能与市场没有直接联系.后面章节中的实证研究表明内部平等和外部平等机制可独立运作,但目前我们对于内部平等的了解远不及外部平等.有人认为某工作给雇主带来的实际经济价值是内部平等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种看法则关注劳动力本身的价值,包括员工的技术水平,努力程度和所需的培训.
个体平等
此标准要求雇主根据员工个人价值的差异而给予不同的报酬.最简单的情况,就是对于从事同种工作的员工,优秀工人应比差一些的工人得到的工资高.价值因素包括资历(为雇主工作的时间),贡献和工作业绩
对于管理者来说,在考虑薪资目标时,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使内部,外部,个体平等三者保持独立.因为,首先,在薪资实践中,它们各自体现了不同的目标.这三种平等都有复杂的,而又各不相同的特征和因素.外部平等主要涉及到供求相互作用的外部经济现象.而内部平等则更多涉及到工作本身的各种因素-责任感,教育,技能,努力程度和工作条件等.在多数情况下,这些因素与外部市场条件没有明显联系.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也会相互冲突,这时,管理者就应该在内外部平等间努力寻求一个折衷方案.
外部,内部和个体平等要作为独立的目标分别考虑,还因为管理层是否能做到这一点会对员工产生很大的影响.相对于整个行业,一个员工的工资可能已经很高了,但他或她也许仍感到不满意,因为报酬不足以反映他的工作对于雇主的内在价值.或者,一员工可能觉得工资已实现了内部平等,但因为此工资不能充分体现他与其他员工的价值差异,他也会感到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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