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申报、付费截止日期 |
下载准考证日期 |
鉴定日期 |
5月 |
4月9日 |
5月9日 |
5月17、18日 |
6月 |
5月15日 |
6月13日 |
6月21、22日 |
11月 |
10月17日 |
11月14日 |
11月22、23日 |
12月 |
11月14日 |
12月12日 |
12月20、21日 |
上述表式中“申报、付费截止日期”是指参加鉴定的单位或个人须在表中所列时间之前完成申报和付费工作(付费完成时间以鉴定费用交至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下载准考证日期”是指参加鉴定的单位或个人须自表中所列时间起完成下载、打印准考证工作。
二、管理类鉴定申报、付费安排
根据[沪财费(2005)45号]和[沪人社财(2013)17号]文件的规定,本市管理类职业鉴定考核的收费包括“鉴定考核费”与“鉴定考核的场地、资料、评审、设备等收费”(以下简称“评审费”)两部分。为了方便各申报单位及个人,管理类职业鉴定采取集中申报、收费模式,各月份统考对应具体收费日期安排如下:
月份 |
申报日期 |
收费日期 |
鉴定日期 |
5月 |
3月10日— 4月9日 |
3月31日—4月9日 |
5月17、18日 |
6月 |
4月16日— 5月15日 |
5月7日—5月15日 |
6月21、22日 |
11月 |
9月18日— 10月17日 |
10月9日— 10月17日 |
11月22、23日 |
12月 |
10月15日— 11月14日 |
11月6日— 11月14日 |
12月20、21日 |
具体申报时间和收费时间为上述日期段内每个工作日9:00——17:00。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完成鉴定申报审核后,凭“缴费清单”先至“评审费”收费窗口缴纳“评审费”,然后至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财务收费窗口缴纳“鉴定考核费”。上述窗口均设于天山路1800号4号楼底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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