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7)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8)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1)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报名时所需材料:
(1)学历证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
(2)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的盖章证明;
(3)免冠近照1寸、2寸蓝底彩色照片各4张。
上海地区报名条件如下: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2)高等教育本专业在校生或中等职业教育本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经过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职称,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经过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继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现任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正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部人事经理及以上职务。
注:1、大、中型企业的划分参考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标准如下:
行 业 |
指 标 |
计 算 |
大 型 |
中 型 |
工业企业 |
从业人员数 |
人 |
2000及以上 |
300-2000以下 |
建筑业企业 |
从业人员数 |
人 |
3000及以上 |
600-3000以下 |
批发业企业 |
从业人员数 |
人 |
200及以上 |
100-200以下 |
零售业企业 |
从业人员数 |
人 |
500及以上 |
100-500以下 |
交通运输业企业 |
从业人员数 |
人 |
3000及以上 |
500-3000以下 |
邮政业企业 |
从业人员数 |
人 |
1000及以上 |
400-1000以下 |
住宿和餐馆业企业 |
从业人员数 |
人 |
800及以上 |
400-800以下 |
2.“现任职务”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划分标准证明材料、工作年限证明、相关职务任命书或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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