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是公司“首席写字员”
小萱(公司财务)
谁不会写字?但是恕我直言,现在快速打字的高手比比皆是,写手好字的员工寥寥无几。甚至吃文字饭的秘书、编辑,写的字往往也不敢恭维。
我小时候练过几天书法,后来又学了一阵庞中华的钢笔字。不知是天赋还是兴趣,我的毛笔字和硬笔书法都写得很漂亮。虽然没有得过大奖,但是从学校到单位,我的字写得又快又耐看是大家公认的。一笔好字,让我在求职和工作中沾了不少光。
在招聘面试时,考官突然问我有什么专业外的特长?我回答说:我的字写得不错,自荐书封面上的字都是我手写的。看到考官端详着我的字微微点头,我知道自己的面试“加分”了。果然,我被录用了。我推测我的书法肯定是一个因素。
我的本职工作不用写多少字,但是我的书法才能还是被充分利用了。一次几家公司联合举办联欢会,分摊项目时,我们公司主动要求承担猜谜活动。不知是因为手中有我这张牌,还是为了保密或是为了赶时间,上司把我叫去,说谜语条虽然可以用电脑打印,但总不如手写更有艺术性,而且手写的速度也快。我从下午忙到晚上,写就100多条谜语纸条,粘贴在绳子上了。
大家在联欢会上玩得开心,还夸我的字写得好。我也出名了,上司为自己公司露脸而满脸笑容,第二天就说不仅要给我加班费,还要在年终奖励我。年底诺言果然兑现了,点数红包时我是心照不宣,照收不误。
能者多劳。虽然我不是文秘,但是平时要写大张的布告、通知或横幅大字什么的,电脑没法打印,由我随手写来却十分方便,而且“立等可取”。所以我的办公桌里毛笔和墨汁是常备的,即使电脑能做得到的,例如给客户发请帖开信封,多数还是叫我手写,以此表示郑重和尊重。我当然不会推辞这一举手之劳,“物以稀为贵”的道理我心里明白。写字这一特长,算不得高新技术,却是经常用得到、少不了的。经过不断强化,我在公司里确立了“首席写字员”的地位。
论本职业务,我不比别人差,也不比别人强。但是在没有几个人能写出好字的单位里,凭着写字这“一招鲜”,不仅讨得头头和他助手的好感,而且为巩固我在公司里的地位起着重要作用。况且有时还有额外“劳务费”呢!
4、“学狗叫也要比他人像”
刘其舜(企业报主编)
老王是我过去的老同事,他教育儿孙有句名言:“学狗叫也要比他人像”。可惜,老王不是名人,要不然,他的话也许真的是“名人名言”了。
当年,老王还是小王时,中学毕业生必须插队落户。要想不离开上海,或者即使去插队落户,也要远离田间的农活,那就必须有一绝招。那时,如果你能有一副婉转动听的歌喉、能轻盈起舞的话,也许就能被招进部队的宣传小分队,当然前提是你必须是“红五类”;如果你能写上一手好字、绘得一手好画,也许就能像电视剧《红颜岁月》里李琳当广播员那样,去抄写大字报、画宣传栏了。
老王没有好嗓子,也没有画图的天分。幸好,在“读书无用论”的时候,他不仅偷看好多被称为“封资修”的毒草,还冒天下之大不韪,“偷”了不少抄家的“封资修”毒草尽情浏览。于是当伟人提倡读《红楼梦》时,他可以脱口说出“金陵十二钗”;在伟人提出批判宋江时,他津津有味地对他人说起林冲夜奔、武松杀嫂,让人听得如痴如醉;当他人根本无法理解什么是“儒法斗争”时,他对一些年轻人说起了《中国通史》,从三皇五帝、夏商周直至清朝……就这样,在当时几乎没有文化的年代,他走到哪里都是“秀才”。
他说,就凭着一支秃笔(这是他的谦虚),在当时报纸上写了好多理论文章,更多的是科学小品,这就更奠定了他在工厂里的“秀才”地位。
他说,就凭着这一招,他慢慢地升到办公室主任的位置,又被借调到公司、局里。这一招,在当前已经算不了什么,而在那时,尤其是69届初中毕业生连分数加减法都不会计算的年代,老王,那时还是小王了,就能用高等数学求导的办法计算最大值了。自然,也可以算“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了。
老王说,当然他是在粉碎“四人帮”以后,才坐上办公室主任位置。不过,机会总是垂青于有能力的人,因为那时小王确实“学狗叫也比他人像”,才有这机会。
老王用这句名言一再教育自己儿子,如今儿子也成了外企的技术骨干。即使学外语时,也比他人多学一门小语种。
老王戏说,这句名言,将会是他老王家的“王子家训”,一代代传下去,保证后代在职场上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