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根据有关规定, 是欲取得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A. 证券公司在近2年内没有受到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处罚或在近1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B. 证券公司在近1年内没有受到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处罚或在近2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C. 证券公司未正式开业但成立已超过半年,证券公司的证券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经营、分帐管理
D. 证券公司成立并且正式开业已超过半年,证券公司的证券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经营、分帐管理
E. 证券公司未正式开业但成立已超过1年,证券公司的证券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经营、分帐管理
22.证券公司申请自营业务资格通常经过的明文列示的程序依次是 。
A. 自己设计制作“经营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申请表”
B. 证券公司根据《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所列的从事自营业务所需具备的条件进行自我审核
C. 证券公司根据《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制作并向证监会报送有关文件
D. 证监会收到完整申请资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E.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证监会颁发资格证书;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且本年内不受理其重新申请
23.欲申请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应制作并向证监会报送的文件包括 。
A. 由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物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或证券营运资金验资证明
B. 由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物所审计的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
C.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简历、专业证书等
D. 上一年度经营证券业务情况说明。正式开业未超过1年的证券公司应报送从开业时起到上一年度末的经营证券业务情况说明
E. 一般人员近1年内的奖惩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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