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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分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2、股东大会的职权为决定权和审批权。实行累积投票制。
3、董事的资格和产生:董事资格:注意5条禁规;任免机制:董事会成员人数5-19人;提名方法及其辞职问题 。
4、董事的义务:对公司忠实、勤勉。
5、公司董事可兼任经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一)股东的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指依法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即股份的所有者。
股东权利(又称股东权)是股东各种权利的总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人一旦缴清应缴股款,就取得股东资格,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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