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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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立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四)设立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般应当经过确定发起人、申请与报批、募股缴款或发起人出资、创立、注册登记等五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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